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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结婚时,全村来围观,看到新娘是谁后都傻眼了。

贝菈小姐 2024年09月05日 21:01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陈若鱼 Author 陈若鱼

作者丨陈若鱼

来源丨陈若鱼(ID:chenruoyu7020)



都说母子缘分是天定的。


所以,当年18岁的我妈,发现自己有了身孕后,带着满心的惊惶,用了各种办法想把肚子里的我处理掉。


但是,小诊所里买来的药吃了,跑也跑了,跳也跳了,我依然坚定地在她肚子里扎了根。


外婆的严厉四邻皆知,我妈就赶紧跑到城里找我的生父,商量对策。


他是一名农林技术员,那一年,村里刚开始普及种西瓜,县里派了技术人员来指导,我妈干什么都麻利爽快,每天拿着小本本跟着人家学习。


一来二去,两个人就好了。


然而,我妈去了才知道,我的生父不止有家,还有孩子。


他看到我妈突然出现,脸上的惊恐不亚于见了鬼怪。


我妈性子刚强,一时羞愤就投了河。


事情也赶的巧,我妈投河时是傍晚,初冬时节,河边没几个人,而当年的老顺,那天却因为丢了买农药的钱,一个人正坐在河边惆怅。


他是个善良的人,看见我妈投河,虽然并不大会水,但还是毫不犹豫地跳了下去。


后来,他冒着生命危险救下了我妈,本来他想把我妈送回去的,可我妈死活也不肯说家在哪里。


眼看着天要黑,没办法,老顺只好把我妈带回了家。


老顺家在县城东边五十公里,姥姥家在西边七十公里。那天,他赶着马车一路飞驰,我妈眼见着离家越来越远,禁不住泪湿眼眶。


她不敢,也不愿回去,不止是因为害怕强势的姥姥吧,更多的是无法直面此后大不同的人生。


毕竟,在那个年代,未婚先孕,是要受尽鄙视与唾弃的。


那跟着老顺,就一定会现世安稳吗?


人生是难解的谜题,不到最后永远不知道答案。



起初,我妈骗了老顺,说她没有家了。


后来,老顺对她实在太好,两人住在一个屋檐下,但他对她始终客客气气的,我妈也就把真相都告诉了他。


我妈说,“如果你嫌弃我,我立刻就走。天大地大,我活得下去。”


老顺沉默了一会儿说,“我给你做饭去。”


老顺比我妈大12岁,他个子不高长得也不出色,父母早逝,家里又穷,所以就一直没成家。


那个穷到底有多穷呢?


据我妈讲,老顺家摇摇晃晃的橱柜里不多的几只盘碗,没一只好的,不是裂了缝,就是缺了口。


就是这样的老顺,在我妈答应嫁给他后,郑重地请媒人征求了我妈的意见,还办了场婚礼。


我妈说,那天来了很多围观的人,他们想看看,老顺这样的男人,能娶个什么样的老婆。


一看到我妈,年轻还算漂亮,他们就傻眼了,觉得我妈也许脑子有问题,一副坐等将来看好戏的样子。


结婚那晚,我妈跟老顺约定好了,既然他不嫌弃她,那以后这辈子都不能拿这个说事儿,也不能私自告诉孩子真相,如果不想过了,就说出来,好聚好散。如果可以,她也会给老顺生个孩子。


老顺都答应了。


大概没感受过家庭的温暖,老顺对我妈好得让人牙酸,整天围着我妈转。


我妈七个月就生了我,而且我一个女孩子足有7斤多,一点儿也不像早产儿。


不可避免的,闲言碎语就多起来,但每次,谁在老顺跟前说,老顺就瞪大了眼,毫不留情地怼回去,他说,“咋了,我娃想见爹妈,早点出来就不行了,下次谁再说,别怪我不客气……”


大家不再说什么,但依旧有人揣测,我不是他亲生的。


我三个月大时,是农历的九月,秋收季节,老顺每天跑出跑进的,我妈以为他收秋忙,也没在意。


但有一天,一个女邻居突然给我妈送来半口袋葵花,说老顺在她家帮收秋,念念叨叨说我妈爱吃葵花,让她先给我妈送点过来解解馋。


女邻居的口气居高临下,又有点儿凭啥你不干活男人还对你好的酸溜溜的味道,我妈没搭理她,却立马想到了另一个问题,老顺帮别人收秋,自己的地谁在管?


晚上,我妈一问,老顺就招了。


他说自己丢了买农药的钱,所以根本就没种地,他把地包给了别人,然后计划靠收点租金和打零工过日子,而且为了跟她结婚,他还把家里唯一的牲口卖了。


我妈又惊又气,拽起老顺就去了仓房。


在那之前,老顺说仓房阴冷,我妈先怀孕后坐月子,不方便去,米面都是他舀盆里直接端回来的。


那天,站在摇摇欲坠的仓房里,看着空空如也的米面缸和眼前一脸谄笑的男人,我妈气得想疯。



路是自己选的,跪着也得走完。


之后,我妈就把我背在背上,和老顺一起出去打零工。捎带着,她还在不停地纠正老顺的坏习惯。


从前的老顺一人吃饱全家不饿,是懒散惯了的人,猛然间被我妈从早追到晚干活,就有点儿受不了。


有一次,我妈说好晚上去帮邻居家辗豆子,但临出门了,老顺却哪里都不见人影。


我妈寒着一张脸,背起我去了谷场。


两个人的活一个人干,天渐渐黑下来,我妈把我喂饱安顿在谷场边的破房子里,根本没有回家的意思。


后来,老顺灰溜溜地来了,他要抢我妈手里的活干,我妈像头发怒的狮子,不准他动手,就让他在边上看着。


看着瘦弱的我妈头上的汗一颗颗摔在地上,老顺急得抓耳挠腮,心如刀割。


天快亮时,他抱着我跟在我妈身后回家,亦步亦趋,小眼睛里蓄满了泪水,好像下一秒就要决堤的洪水大坝。


在那之后,我妈指哪儿他就打哪儿,再没敢松懈过。


人变勤快了,平时邋里邋遢的老顺腰板直了,说话有了底气,大步流星的样子,像闪着光。


秋收过后,陆续有人来给我家送工钱,农村打工都是农作物卖了才结算。


有一家给了一袋土豆,但土豆倒出来了,不是太小的就是烂的,我妈立马让老顺装起来给送回去,让重新换一袋。


老顺不肯,他嗫嚅着说,乡里乡亲的,就算了吧。


大概就是老顺这种无底线的良善,助长了某些人的气焰吧。有的时候,人就得刚一点,才能被人看得起,受人尊重。


不惹事是本分,不怕事是气魄。


我妈深深地看了老顺一眼,二话没说,背起那袋土豆,去了那个人的家。


她把土豆倒在人家门口,有理有据地说明她和老顺哪年哪月哪天,在他家几点到几点干了什么活,现在收到的土豆有什么问题,然后要求人家给她换。


那人自然不是肯换的,不止不换,还上来就对我妈推推搡搡,说我妈把烂土豆倒在他家门口,弄脏了人家的台阶。


后面追上来的老顺一见有人对我妈动手,眼睛都红了,扑上去就把那人撂倒了,要不是我妈死拽着,大概那人得被老顺揍个半死。


后来,那家人自知理亏,主动换了好的土豆送到了我家。


而老顺呢,护妻心切一战成名,自此再没人敢小看。


他们似乎懂了,为什么我妈会跟老顺。



夫妻同心,其利断金。


深秋时,我妈和老顺去地里翻人家不要的冻过的土豆和白菜。


我妈心灵手巧,冻土豆放在门口消一夜,第二天拍扁蒸熟和咸菜一起当早餐,冻白菜切丝直接和胡萝卜丝面粉团成团子蒸出来,呛辣椒油浇上去,甜甜辣辣的,又是一顿让人口水直流的晚餐。


第二年开春,她又和老顺一起拾掇散落的院墙,加固摇晃的房角。


一粥一饭,一砖一瓦,都是两个人同心协力努力得来,日子过得越来越有样子,像老顺的名字,顺顺当当。


没几年,我家就翻盖了新房子,窗明几净,齐齐整整。


我妈爱花,老顺就到处搜罗花籽种满了院,冬天没法种,老顺就买花盆种进家里,别人出门是看风景,他永远是在看谁家的花好,赶紧给我妈移回来。


那个时候,老顺最喜欢看我妈洗衣服,阳光下一家人的衣服堆叠在一起,大大小小,花花绿绿,她洗他晾,我在边上捣乱,就像是这一辈子,我们仨,都要永远这么纠缠下去。


我七岁的那年冬天,我妈怀孕。


本来是件欢喜的事,但没想到,我妈的孕吐反应剧烈,喝水吐,闻到饭就吐,看到也吐,偶尔的,老顺给她熬点小米粥,她勉强吃一些,大多时候,就是喝点葡萄糖,啥都吃不了。


不吃不喝,正常人都受不了,何况是孕妇,很快,我妈就虚弱得没了人样。

老顺心疼坏了,他不知从哪儿打听了个偏方,说山上有一种不知名的草药对孕吐奇效,于是就上了山。


冬天天亮的晚,老顺在半明半暗里,燃起了火炉,他把我的衣服放在炉边烤热,塞回被子,煮好粥温在炉边,又给我妈倒了水放在床头。


我还在被窝里,他坐在边上用粗糙的手蹭我的脸,我迷迷糊糊地躲闪,他嘿嘿地笑着,又给我拉紧了被子。


是寻常的不能再寻常的一天,但生活的残酷就在于,有些人,我们永远来不及说再见。


那天,老顺失足掉落山崖。



老顺被送去医院抢救。


我妈领着我们一起去,我永远都忘不了那天,在救护车上,我妈握着老顺的手,泪水汹涌。


我蹲在他们跟前,也跟着掉眼泪,喊着爸爸,爸爸……


老顺大概是很疼吧,拼命地呻吟,但气息已经十分微弱了。


到医院后,往急救室送的时候,老顺突然就清醒了,他眼角湿湿的,艰难地说了句,“春兰,对不起啊。”


我妈愣了一下,趴在他身上哭得惊天动地。


然后,老顺闭上了眼睛,再也没睁开了。


老顺还是被推进去抢救了,我跟我妈站在抢救室外面,我们没说话,气氛凝重,仿佛每一秒钟都真真切切地从我眼前流过。


不一会儿抢救室门开了,我跟我妈跑过去,医生看了我一眼,对我妈摇了摇头。


“对不起,我们尽力了。”


我妈愣在那,被护士领进去,医生不让我进去,但我妈坚持让我进去了。


老顺躺在床上,脸白白的,眼角还有泪,我摸了摸他的手,很凉,我下意识缩了回来。


我妈抱着我,在老顺的床前哭了好久。


老顺被我妈领回了家,她给老顺买了一件最喜欢的中山装,深蓝的颜色,板正的领子,一声不吭地给他换衣服,然后让我进去给老顺扣扣子。


我有点害怕,但也知道不得不做,颤颤巍巍地扣扣子,抬头看见我妈,她的眼泪一颗颗掉下来,砸在他的领子上,仿佛掷地有声。


老顺的葬礼办得很风光。


我妈几乎倾尽所有,一应礼数都用村里最高的规格,她说,老顺生前活得不够风光,死后一定要风风光光的,让大家都记住他,多记一点都是好的。


发生的太突然了,以至于老顺死后一个月,我还有点恍惚,想起他来的时候,总觉得他还在,像是去了外地。


因为这场意外,我妈有点儿见红,为了保住肚子里的孩子,她住了几天院,出院后,我妈不敢流泪不敢悲伤,只要有力气就一定要吃东西,即使吐了也要歇一歇,转头继续做饭吃。


熬过了头三个月,她的身体慢慢好起来,第二年,我弟顺利出生。


命运神奇,拿走你的一部分,总会以另一种方式还回来。


我弟从小就特别懂事,婴儿时期,他睁着一双和老顺如出一辙的小眼睛,稳稳地看着你,不哭不闹,会走会跑时,就知道给我妈搬板凳端水。


别人家的男孩子,打架上树各种淘,而他,孝顺斯文懂礼貌,从不需要我妈操心。


他五岁那年,有一次,我们三个一起出门,路遇一条大狗,我妈是有点儿怕狗的,但她担心狗会咬我俩,就想把我俩拉到身后。


谁知,我弟一个箭步冲在最前,眉眼一瞪,短粗的小胳膊一拦,喊了一句,妈妈别怕,我保护你。


真的,奶凶奶凶的样子,我笑弯了腰,我妈却红了眼。


我妈说,你爸发脾气的时候也这样。


说完,我看见她擦了擦眼泪。



生活裹挟着我们仨,悲喜共尝,不断向前。


我妈没有再找对象,偶尔,我们一起回忆老顺。


我问我妈,爸还是照片上的样子吗?


在我的记忆里,与老顺生活的片断时常会出现,但老顺的面目却已逐渐模糊。我叫他爸爸,他叫我闺女。


我们家的桌子上,一直摆放着老顺和我妈抱着我的全家福照片,照片里的老顺,不是英俊的那一款,但眉目潇洒,男子气概十足。


我妈说:“不是,是我和他第一次见面时的样子。”


“那是啥样子?”我继续问。我妈的目光变得悠长,她说:“披着个黑棉袄,胡子拉碴的。”


我笑她:“那么邋遢?那你就敢跟他。”


我妈笃定地说:“敢,他救了我的命,一定是个好人。”


我顿了顿,又问她,“妈,那你爱他吗?”


我妈没有犹豫,“怎么不爱,他那么好。”


后来,我长大了,上了大学,谈了男朋友。


结婚前一天,我妈带我和我弟去给老顺扫墓,清风徐徐,我妈把我的身世慢慢道来。


她说我长大了,有些事应该知道,老顺把我当亲女儿一样,这辈子他就是我亲爸。


回程的时候,我们仨都哭了,老顺陪我们的人生虽然短暂,但却是不可或缺的光。


我们永远,永远不会忘记他。

-End-


本文作者陈若鱼,期刊作者,福建省作协会员,一个爱写故事的老仙女,公众号:陈若鱼(ID:chenruoyu7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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