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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拆之下,到底谁是"罪人“?

维罗微风 2021-03-22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七彩娘娘 Author 戴勤

本文经授权转载自 l 微信公众号“七彩娘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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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 戴勤

图片来在网络

与本文无关



去年春夏,江西铜鼓县大街小巷,挂上了大幅标语,“谁阻挠棚改,谁就是铜鼓历史的罪人”。

2020年7月6日,我父母在铜鼓县的住房被非法强拆,八十多岁、满身疾病的老两口,猛然居无定所,生活陷入风雨飘摇中。

到底谁是“罪人”?

2020年8月,被逼无奈的我们,把铜鼓县政府告上法庭。

2020年12月4日,我们收到了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行政判决书。判决书认定:1、铜鼓县政府作出的“2019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公告”违法;2、责令铜鼓县政府采取补救措施。

我们赢了!

但是,收到了判决书,我的心情不是愉悦,而是茫然。

过去的一年,我已经深深地体会到,身为一个小老百姓,在面对政府这个庞然大物的时候,是多么的渺小,多么的无能为力。

政府的一纸通告,让我80多岁的父母失去了唯一的住房,让我们全家人经受了难以想象的精神折磨。

现在,政府输了,又如何?

判决书已经下达了两个多月,我们给所有的部门打电话,发微信,到处奔走。但是,没有人理我们。

84岁的爸爸说:我还能活到看见正义的那一天吗?

我心如刀绞。我无法回答他的问话。

在铜鼓这个地方,还有正义的存在吗?


01


我父母都是50年代的大学生,大学毕业就到了铜鼓工作,可以说是在这里生活了一辈子。1993年,我的外公在铜鼓建造了一套住房,并获得了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外公去世后,房子转到了我母亲名下。

到2020年,我们家已经在这栋房子里生活了二十多年。这是我父母唯一的住房,他们把房子打理的干干净净,把它做为自己生命中最后的家园。房屋的质量非常好,而且距离马路不远,各种基础设施也齐全。


我们从没想过,这栋结实、舒适的房屋,有一天会被违法暴力强拆而变成一片废墟。

而推倒它的,竟然就是我们一向信任的政府。

2019年12月,铜鼓县发布了公告,要进行棚户区改造。由于我们的房屋质量和位置都很好,我们从没觉得“棚户区”会与自己有任何关系。

2020年4月底、5月初,城南中路屏风山附近的十来户质量较好的靠马路边的私房也被划在棚户区改造的范围内进行征收。我父母的房子不幸就在这个范围内。

当得知这个决定的时候,对我们家来说,简直就像晴天霹雳。

从那儿以后,一场噩梦就降临在我们家的头上。


02


自从得知我父母家被划入棚户区后,我查询了大量的法律文件,翻遍了能找到的所有的关于棚户区改造的相关政策法规,我发现我们家根本不符合棚户区条件,更不是危房。最明显的例子就是,紧挨着我们后面的几栋房屋,质量还比不上我们房子,却都不在棚户区范围内。

政府本次的拆迁决定是如何做出的?

为什么我们家被列入棚户区拆迁计划?

带着疑问和不解,我开始奔走。但是,自始至终,我没有得到答案。

一开始,只是责任单位工作人员(铜鼓县工商联胡高红)口头说这是政府的决定,你们要支持政府工作。我多次要求提供拆迁我父母家房子相关的文件及材料,同时也向铜鼓县政府网站提出了信息公开申请,从未得到反馈。

5月23日我向宜春12345微信平台反映:铜鼓县政府把不符合棚改标准的房屋也划在棚改的范围内,严重损害了这些老百姓的利益。请上级政府监督铜鼓县政府棚改的合法合规性。

5月25日,我去拆迁办找朱杰主任,查询关于我家是否属于棚户区范围内的相关法律文件,比如:项目审批、规划证明,项目被建设批准文件、征收范围、2019年棚改工作计划、红线图等等,朱主任说没有

6月7日,我们在宜春12345微信平台上看到了铜鼓县征补办的处理反馈,回复说拆迁是为了城市发展的需要。可是棚改的初衷是为了改善老百姓的居住条件,而打着为了城市发展的名头,就可以随意剥夺老百姓的合法财产权益吗?

我还发现铜鼓县政府有关文件对这次拟拆迁房屋,我们这一片(铜鼓县政府划分为第五项目组)的房屋数量2个文件前后不一致(铜办字【2019年124号文】,铜办字【2020】16号),从124号文的64户变成了16号文的70户。也许在某些人看来这只是个数字,可对我们这些老百姓来说,这是我们安身立命的场所,对我们而言这就是飞来横祸啊,比天灾更让人不可接受!

在申请资料的过程中,6月10日铜鼓县拆迁办的副主任时平,反复质问我要材料的目的是什么?还将已经作废9年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拿来作为此次拆迁的法律依据,还威胁说要我给自己留条后路,政府有的是办法拆我家的房子

我们老百姓本来就信息不对等,即使提出要材料这样的基本要求都被认为是不支持政府的工作,是与政府对抗,是刁民、钉子户,是铜鼓发展的罪人……。铺天盖地的标语,直接给反对拆迁的人打上违法犯罪的标签。 


仅仅因为要求提供材料,我们就开始遭到报复。

6月11日,我们家被停水了!同时县委组织部通知我哥哥单位领导叫我哥哥不用上班了;打电话给供水公司申报维修,回复说要拆迁办同意才能派人维修。无奈,6月12日一大早只能求助宜春12345热线后,下午才恢复供水。

6月24日,我父亲原单位的现任领导水务局陈志刚打电话问我们有什么要求,我们当时提了4点,都是在法律范围内合理合法的要求。到临近中午,陈志刚书记通知我哥哥说:我们提的要求,政府一个都不答应!还决定端午节后就对我们家进行强拆。

我哥哥也不敢和父母说,而我当时还根本不相信!因为在这个过程中,我问过很多做律师的朋友,所有律师都回答说政府非法强拆几乎是不太可能,毕竟这是违法的!对政府形象影响太大了。

然而,我又想错了!!!

6月29日,政府非法强拆了邻居的2栋房子。当县委副书记骆开提率众对邻居的2栋房子进行强拆时,我躲在父母家的楼顶上拍了几张强拆现场的照片,被骆开提发现了。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作为县委领导、县委副书记的骆开提竟然会带着几个年轻的城管,翻围栏私闯进我家,威胁谩骂叫嚣要把我带公安局去。骆开提冲上二楼,强行一把就夺走了我手上拿着的手机,满嘴脏话,还示意城管把我包里的手机也抢走。我当时背着包,在自己家里被几个年轻力壮的城管按倒在地上,包被扯烂,包里的东西被他们抖落一地,包里另外一个手机也被抢走……。

我借手机报了110,110来了以后,110警员在我的一再要求下,把那两个已脱离我半小时的手机拿回来。骆开提的命令之下,警察逼着我当面删除手机内的视频和相片,才把2个已被摔坏的手机还给我…。


这天晚上我们全家人彻夜未眠。我给铜鼓县政府4套班子领导分别都发了短信,询问为什么政府一定要非法强拆?

然而,政府不会因为我们底层老百姓微弱的呼救声,而停下对我们这样弱势群体利益的侵夺。

2020年7月6日,当天上午,县委委员、统战部长胡玲及人大、政协相关责任领导、责任单位人员、拆迁办、城管,在无任何法律文书,无任何协议的情况下,率人对我父母的房屋进行了非法强拆

我拨打110报警,110出警了,但110警员说:这是政府行为,他们也没有办法。我也向宜春12345进行了投诉,可是都没有用。

面对政府的强权,我们普通老百姓犹如螳螂挡车,即使粉身碎骨了也是无法阻止的。只有眼睁睁地看着我们的美好家园不到两个小时就变成一片废墟,满心悲凉,欲哭无泪。



03


我父母在铜鼓兢兢业业工作了一辈子,现都已八十四岁高龄,行动不便,疾病缠身,本想能安度晚年,却要流离失所!他们在铜鼓也没有另外的房子,我在铜鼓的几个月时间,和姐姐跑遍了铜鼓大大小小的新旧楼盘,想把父母安置好,免得他们天天担惊受怕,也担心他们经不起这样的反复折腾。可是因为前段时间铜鼓县政府已经拆了一千六七百户棚改户,铜鼓已经是房价高企,合适老人家住的房子更是一房难求;而听说八十多岁的人来租房,几乎问过的房东都不愿意租。

我父母精神受到极大的摧残和打击,在自己的合法房屋被强拆后,身体状况快速恶化,我父亲已经走不动路,我母亲原来每天都去市场买菜,现在住在租来的阴冷潮湿的小房子里,双腿也发生不明原因的肿胀,治疗了一两个月,只能靠轮椅代步。现在冬天了,洗脸没有热水,上厕所要蹲着,这对八十多岁的老人意味着什么?他们每天以泪洗面,这是为了改善民生吗?这是对老百姓的摧残!

我至今还想不通的是,为什么铜鼓县政府一定要非法强拆我们家的房子?我们的房子才建了20几年,状况非常好,难道仅仅因为在路边就被定成为棚户区吗?拆我们这几栋房子的真相,是不是就像是有人说的,是为了卖地搞房地产开发?

我父母都是老党员,对党和政府对铜鼓都有着深厚的感情,青春和热血也已经献给了这片土地,到晚年却被这样对待,内心是多么凄凉!

我们委托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把铜鼓县政府告上了法庭。

打官司是个漫长的过程,我们也花费了许多精力和心血。但是为了我们的家园,为了我们坚信的正义,这个官司必须打下去。

按照法庭的要求,我们提交了所有的材料。

我们提供的材料,铜鼓县政府无法否认,只能全部认可。而我们也对铜鼓县政府的拆迁决定,提出了我们的质疑和诉求。

1、棚改项目没有按照法律的要求做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2、未提供征收补偿费用足额到位,专户储存,专款专用的证据。

3、棚改项目未被列入设区的市、县(市、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4未对征收补偿方案组织论证,并征求公众意见。

5、未依法履行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的义务,按照国家法律规定被征收房屋的调查结果和分户补偿情况等应当公布。

6、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选定严重违法

按照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房地产价格机构需要符合“三分之二以上的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且“应当由公证机构依法公证”。而这一次的评估机构老百姓都不知情。

7、房屋征收部门未提供合法的分户评估报告。

8、征收补偿方案的内容违法,未包括2019年铜鼓棚改项目的房屋征收的目的、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基本情况、选购方法和交付期限、房屋征收评估机构选定办法、房屋征收补偿签约的地点等。

9、我们家的房子不符合“棚户区改造”的项目内容。

10、铜鼓县政府恶意中断供水,非法侵入老百姓合法住宅,侵犯老百姓合法财产,并且在我们既没有收到铜鼓县政府的征收决定,也没有收到人民法院的裁定,更没有签定任何相关协议的情况下非法强拆。

铜鼓县政府提交了十个材料来应对我们的诉求,最后,法庭裁定,县政府提交的十个证据,全部不合法,不予认可!

我们赢了。


04


因为铜鼓县政府提供的十个证据全部不被认可,所以这一场官司,从法律意义上来说,我们可以说是大获全胜。

但是,法庭的裁决,依然是苍白的一纸空文,没有对我们的处境有任何改善。

法庭虽然判定铜鼓县政府的通告是违法的,但是,一千多户的拆迁已经完成。所以,法庭只是笼统地让铜鼓县政府对我们进行补救。

但是,铜鼓县政府依然理直气壮,对我们的合法要求置之不理。

绕了一大圈,经过了快一年,我们还是踏在原地。不同的是,一年前,我们还在自己的舒适的家里生活,而如今,年迈的父母已经居无定所。

每每想到这里,我气愤、悲哀、无助。

我听过许多由于拆迁而发生的悲剧,我从来没想到,自己的家有一天也走到这一步。

我们经历的一切,不光是经济上的损失,更是精神上和心理上的伤害。

房屋是老百姓安身立命的场所,但就铜鼓发生在我们家身上的事情而言,真是让人胆颤心惊:自己合法的住房,可以不经过任何法律程序就肆意拆毁,那么国家发给我们的房产证、国土证的权利文书岂不成为“权利废纸”,在野蛮行政行为面前不值一文?

而作为铜鼓县委副书记的骆开提,肆意践踏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及安全,率领人员多次非法侵入老百姓住宅,故意毁坏老百姓财物,已经明显触犯刑法。

有合法居住产权的房子被强拆,没人管;县委副书记带人闯入我家,强行搜身,打烂手机,没人管;强拆造成的财产损失,没人管;我父母居无定所,没人管。

更重要的是,铜鼓县政府的违法行为,没人管!

有时候,我想想当初满街的标语,觉得非常荒诞。


殊不知,他们推出的房屋征收公告,才是违法的!

做出非法行为的一方,却企图把“罪人”的帽子,压在受害者身上。

2020年,对于许多人来说,是艰难的一年。对于我父母来说,是暗无天日尤其艰难的一年。

至今,我们仍在黑暗中,看不到光明。

强拆之后,我们的路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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