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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华人都想质问黑人的两个问题

项西行 北美新药科普历史网 2021-01-11


这第一问题就是:黑人,你们为什么总是不知足!


写下这句话,我心里感到很难受,因为这是一句很伤人的说法。但是,你如果对北美华人的民情稍有了解的话,就会知道,美国三百多万华人,有很多人的脑瓜儿里萦绕着这个疑问。


前几天我看到微信中有华人在质问:黑人大约占加州总人口的6%,而在加州大公司黑人员工的比例已经接近了10%,超过了人口比例,但是很多公司依然坚持不懈推行“多样化培训”,以增加非裔和西裔雇佣的比例,这个比例要增加到什么时候才够呢?


美国绝大部分州在高校录取中采用“Affirmative Action”,对非裔和西裔这样在大学中比例较低的种族有一定的政策倾斜。而加州这个左派掌权的州,反而在1999年举行了全州公决,禁止在大学录取中考虑人种和肤色的配比。不过,最近加州立法机构以压倒优势通过了法案,把这个升学政策再次付诸全民公决,以期望让种族因素成为综合入学标准评定的一个组成部分,从而进一步提升非裔和西裔学生在加州大学的比例。

最近一个叫弗洛伊德的黑人惨死在警察的滥用警力之下,引发了全国轰轰烈烈的民权运动,抗议警察系统内存在的系统性歧视倾向,却也引发了相当比例的华人的侧目和腹诽,他们的想法是,美国司法体系中真的存在对黑人的系统性歧视吗?如果是的话,为什么上一任总统是黑人,同时他任下连续两界的司法部长都是黑人呢?

这些都是好问题。俗话说,以史为鉴可知兴替,如果我们从历史的长河中去寻找类似的现象,也许会得到意想不到的启示。


黑人为什么不知足”这个问题,不仅仅困扰着很多21世纪的美国华人,早在60年前,其实也有一位美国总统在发出同样的仰天长叹。


他就是林登约翰逊总统。1963年,肯尼迪遇刺后,作为副总统的他继承大统,同时也完成了先总统的遗愿,仅仅在一年之后参众两院合作,签字通过了划时代的《民权法案》Civil Rights Act,彻底推翻了在美国南方实行了快一百年的种族隔离制度(Jim Crow law)。 


但是,约翰逊总统和他所属的民主党,在走出这划时代的一步的时候,也并非没有代价。因为作为民主党票仓的美国南部,在历史上是和拥护奴隶制和种族隔离联系在一起的。约翰逊在违背基本盘的意志下签署《民权法案》后,据说曾经做出过这样无奈的表态:“We have lost the South for a generation”(民主党失去了整整一个世代的南方选民的支持)。


不过,约翰逊依然借了全国人民哀悼肯尼迪的东风而赢得了自己的任期。在新任期初始,他有一个的宏大施政纲领:一个全国性的就业和福利法案,旨在给美国创建一个伟大的民生社会(Great Society)。这样,集肯尼迪的民权遗产和属于他自己的民生政绩于一身,约翰逊可能再获连任,把民主党带入辉煌。


他急需黑人民权领袖马丁路德金的帮助,他需要这位具有全国全球声誉的诺贝尔和平奖得主为他鞍前马后地讲演造势。


但是,约翰逊怎么也想不到的是,在《民权法案》上欠了自己人情的马丁路德金,竟然不懂感恩回报,拒绝了他的请求,反而是要求约翰逊继续强推《投票权法案》Voting Rights Act,为落实黑人在南方的投票权铺平道路。


美国50-60年代的民权运动大翻身,起点是1954年最高法院的判例,《布朗诉地方教育局》(Brown vs Board of Educatoin)。这个案例判决美国南方的白人黑人强制分校制度是违宪的,是美国历史上象征了公义战胜歧视的著名案例,但是也引发了南方白人的激烈反弹,他们的担心是,黑人是不会止步知足的,有了种族同校,下一步就是白人和黑人同住一间旅店,同在一个饭馆吃饭,同在一个游泳池游泳...,这样的连锁反应,如不制止,国将不国。他们的反抗之激烈,让当时的艾森豪威尔总统不得不派出在诺曼底登陆成名的101空降师到南方去,护送黑人学生进入白人学校。



从某种意义上说,南方白人种族主义者的担心还真是有先见之明,他们的噩梦在十年后的《民权法案》中果然成真了,南方的汹涌民意要用手里的选票惩罚约翰逊和民主党。


从《布朗诉地方教育局》的高院判例,到1964年总统在《民权法案》笔走龙蛇签下自己的名字,历时10年,已让约翰逊心力交瘁,让民主党选票流失。而马丁路德金的居然要在短短一年之后就强推《投票权法》,这样一个在白人父母官太岁头上动土的激烈行为!


约翰逊对马丁路德金的失望和愤怒,史有明录,但是无人窥析他的内心深处。如果让我斗胆猜一猜的话,他也许感到朋友在自己背后插了一刀,他内心的呐喊也许和今天不少美国华人是一样的:


黑人!你们为什么永远也不知足?


马丁路德金艰难而痛苦地向左右夹击之下的约翰逊总统解释:


在种族主义阴魂不散的南方,经常发生白人暴民谋杀黑人的恶行案件,最臭名昭著的是1963年阿拉巴马的一个黑人教会遭到三K党恐怖袭击,四个黑人小女孩被炸死。但在这些案件中,即便是疑犯遭到逮捕,也会毫无例外地被全部由当地白人组成的陪审团宣布无罪(教会小女孩被炸死案,几个凶手是在1977年和2002年才得到惩罚)。



那么黑人为什么不参加陪审团呢?


因为根据当地法律,只有注册选民才有资格当陪审员。


当时美国南方有各种法律限制黑人的选举权,比如选民注册收费法,难得离奇的文化测试,等等。而白人呢,只要他们的父亲或祖父当过选民就行了。一个例子是,在乔治亚州的Terrel郡,超过八千贫穷的黑人居民,只有51人有资格注册成为选民,自然绝大部分进不了陪审团。


如果联邦能够废除这些地方上的歧视性法律,黑人就有更大的机会进入陪审团,那么种族主义分子在执行种族仇杀的时候就会多一份顾忌。


这才是马丁路德金等对总统施压强推《投票权法》的最直接原因。是否能够真正投票,都是在次的考虑,因为黑人选民在投票站会遭到白人暴民的威胁,或者他们的投票站会被故意移走,在获得投票权和他们的选票真正发挥威力之间,还有漫长的距离。


由此可见,一个可能被白人视为“太过分”和“不知足”的要求,其实是黑人用以保命的最基本诉求。


立法的时间线正如马丁路德金所所希望的那样,在《民权法案》之后的仅仅一年,1965年8月,约翰逊总统在马丁路德金的陪伴之下,签署了《投票权法》Voting Rights Act。这个法律在参院通过的票数是77票赞成19票反对,在众议院是333票赞成85票反对,这是一个约翰逊总统在一年前想都不敢想的秋风扫落叶一般的胜利。



种族主义的反弹也正如约翰逊总统所担心的,仅仅三年后马丁路德金遇刺身亡,司法部长罗伯特肯尼迪遇刺身亡,全国陷入种族骚乱...



也许有人要问,这些几十年前的事儿和我们今天有什么关系呢?这就不能不说到华人最想质问黑人的第二个问题:


黑人为什么总是不服从警察?


乔治弗洛伊德在5月25日遇害立即引发了全国的抗议潮,仅仅在3个星期之前,亚特兰大一个名叫Rayshard Brooks的黑人在一家快餐店取餐道上睡着了,店方报警,俩白人警察来了和他和平交流了半小时后,变脸要逮捕他,Rayshard Brooks忽然惊慌逃走,在争斗中甚至夺下了警察的电击枪,警察砰砰在他背后两枪把他打到后,甚至做出踢踩尸体的行为。这个事件又引发了示威的进一步升级。由于乔治亚法律规定不允许警察在疑犯逃走时朝他背后发射致命武器,所以肇事警察被以谋杀罪起诉。


在这个悲剧中,很多华人最重视的是死者拘捕并和警察打斗的过程,他们不能理解,为什么黑人不服从警察的命令?有什么问题回警局说清楚不就完了


也许,Brooks和警察的互动,从平和交谈升级到暴力拒捕,这是一个比较极端的例子。那让我再举一个比较“温和”的例子。


2015年7月,一个德州警察以“开车换道不打灯”为名把一个叫布兰德(Sandra Bland)的28岁的黑人女性拦在路边,在交谈中,布兰德点起一支香烟,这个举动激怒了警察,命令她把烟掐了,布拉德说我在自己的车里为什么不能抽烟?双方言语你来我往逐步升级,最后健壮的警察象老鹰抓小鸡一般把布兰德从驾驶室拖拽出来,实行逮捕。


人们也许奇怪,一般人见到警察也许如避猫鼠一般,这个布拉德为什么反而喷云吐雾地挑衅警察?


为什么那么多黑人不肯乖乖地服从警察的命令呢?这个答案也许能从一个叫布劳勒(Kalief Browler)的年轻黑人的经历中窥到一些端倪。


2010年,17岁的布劳勒从朋友家聚会出来,被警察截留盘问并逮捕,怀疑他和一起抢劫案有关。检察官给了他两个选项:1)认罪获得减刑;2)不认罪,选择出庭,风险就是一旦被定罪,将面临长得多的刑期。


前文中,我总结了美国司法系统的针对穷人,少数民族的三大弊政,第二条是所谓的认罪协议(Plea Bargain),大家有兴趣的话可以去读,我在文中写道:个人和体制去斗,是没有希望的,所以大部分黑人,穷人,选择的是第一个选项,认罪,也就是用给自己带来永远污点的犯罪记录,以换较短的刑期,或者是缓刑。


你也许很难想象,年仅17岁的布劳勒已经处在缓刑期,因为他在16岁的时候就一项非暴力罪的指控已经和司法机关达成了协议,认罪以换缓刑,免坐班房。


但是这一次,布劳勒却决定要成为那个“和体制斗”的少数人之一,他拒绝认罪,要求走司法程序来洗清罪名。保释金为3000美元,必须出的预付款是900块。曾有一项统计发现,超过60%的普通美国人银行账号的存款不足以应付超过1000美元的紧急事件,那么来自纽约Bronx一个穷区的布劳勒家,显然是拿不出这笔款子的。


拿不出钱就要在大牢里蹲着,同时祷告庭审快点来到。布劳勒也许万万想不到,他这一蹲就是三年。


在这三年里,他经历了被单独关小号,被同监的犯罪分子暴打,被监狱看守暴打,精神出现幻觉和抑郁的症状。


不过,在这场与“体制”的对决中,布劳勒还真赢了,也许是检察官觉得对他的起诉实在不靠谱,缺乏证据,就把罪名主动取消了。于是布劳勒带着肉体和精神上的双重创伤,回家了。


我在上一篇文章谈到了美国司法三大弊政的时候,还忘写了一条,就是这个现金保释制度( Cash bail),就是政府允许疑犯在家等候开庭,同时缴纳一笔保释金作为担保,以让法庭相信你日后开庭的时候还能回来。


据说这个保释金制度的源头是13世纪的英国《大宪章》,其本意是用来减少疑犯被拘押的时间,保护尚未定罪之人的人权。但是发展到了现代,反而成为富而有罪之人用金钱换取自由,贫穷无辜者付不起保释金而把牢底坐穿的制度帮凶了



由于贫困拿不出保释金而在庭审前坐监,成为贫困黑人社区青少年失学犯罪现象的催化剂。比如,有一家叫做Laura and John Arnold Foundation智库做的研究,发现哪怕只有几天的坐监时间,就显著增加了被指控者再次入狱的几率,除了受到监狱不良文化的影响外,拘在监狱里的疑犯,缺乏和律师会见的自由,没有时间给自己找证人,被定罪的可能性远高于有经济能力和人身自由的嫌疑人。布劳勒在被关了三年后被告知起诉撤销,简直算是幸运的了。至于在拘留期间导致误工和失业,那就更是家常便饭了。


现在我们也许有几分理解黑人在面对警察和司法机关时可能面对的后果了?


一个月前背后中枪而死的Rayshard Brooks,恰恰也是身处在缓刑之中,再多一次的逮捕记录,对他未来的前景几乎是灾难性的打击,这也许解释了他在和警察平和交流时的配合态度(心存侥幸希望蒙混过关),而当他最终意识到逮捕不可避免,就登时失去了理智而企图夺路逃走,忘记了车还在停车场,警察总能通过追查车牌号而让他落网。


布兰德在因为“开车换道不打灯”被警察截停的时候,身上已经欠了几千块钱的债无法偿还。因此,一个中产阶级如果被警察开百八十块的罚单,最多也许就骂一声“倒了血霉”,而对布兰德来说,却可能是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关于她面对警察喷云吐雾的“蔑视”态度,事后专家采访了心理医生,得到一致结论:一个烟瘾比较大的人在紧张困顿的时候,点烟的行为恰恰是他们保持镇定和理智的本能举动。


换句话说,布兰德这貌似“挑衅”的点烟,和Rayshard Brooks激烈的拘捕逃走行为,非但不是某些华人思维中的“为什么黑人总要和警察找麻烦”,而反而是他们向警察发出最后的绝望请求:我不想找麻烦。


Leave me alone, Please.



当年,马丁路德金不惜得罪约翰逊而强推《投票权法》,争取的是黑人的注册选民的资格,他挑战的是英美法系中最核心部分的话语权,由平民组成的陪审团制度。美国的普通法系源自英国,它有几个关键的角色:


地方警长(County Sheriff),      民选产生;

地方检察官(District attorney),民选产生;

地方法官(District Judge),       民选产生。


美国地方司法体系,如此多的核心部门都由民选产生,这在整个西方法制体系中是一个独一无二的现象。其优点是地方自治,住民决定其父母官的去留。而缺点就是,如果民意被根深蒂固的种族主义所左右,那么其司法体系中的种族主义灵魂,就很难清除


奥巴马总统是一个黑人,他麾下连续两位司法部长都是黑人,这没有错,但是这些头面人物能起到的作用,和美国立国250年的种族历史相比,还远远不够。


拿警察来说,美国的早期历史中根本没有警察这个职业,南方最早的警察叫“奴隶巡查队”(slave patrol),顾名思义,是专门防止黑奴暴动和追捕逃奴的,奴隶制散伙后才发展出维护地方治安的功能。


内战过后一百年,南方白人针对黑人的种族犯罪行为依然曾层出不穷,我们可以随便看一看凶手的职业:


1946年,一位刚刚二战退伍的黑人老兵,自豪地穿着军服在南方乘坐公交,被一个种族主义分子打瞎了双眼,凶手姓名:Lynwood Shull(后来被全白人陪审团赦免),职业:警长


1963,亚拉巴马州伯明翰市,三K党炸毁了一个黑人教会,造成4名黑人女学生死亡。数小时内的混乱中,又有两名黑人青年被射杀。其中一个凶手的职业:警察


1964年,三位黑人民权活动分子在密西西比被3K党徒集体杀害,其中一个主犯名字叫:Cecil Price,职业:副警长(正警长叫Lawrence A. Rainey,也被起诉,因为没有亲自参与杀戮而只是知情不报,没有定罪)。


美国司法体系对少数民族,穷人,特别是黑人的制度性偏见,不仅仅体现在警察系统的历史包袱上。


从上世纪70年代起,美国开始执行所谓的“War on drugs”的国策,可卡因是一个重点打击的对象。社会上流行着两种可卡因毒品的剂型,粉末状和Crack。粉末状的比较贵,可吸入鼻子或注射,白人用的多;而Crack是掺在香烟里吸食的,见效快又便宜,在贫困的黑人社区更流行。


1986年,美国国会通过法律规定,对持有和传播Crack的惩罚力度,要超过粉末可卡因100倍。比如,联邦法规定持有5克Crack的最低刑期是5年,而持有500克粉末可卡因才会得到同样的惩罚,这个制度持续了20年。


如此一来,本来黑人和白人在嗑药这个社会问题上比例差别不大,但是通过对Crack特别从重的惩罚,造成了黑人不成比例地陷入司法系统的陷阱和怪圈。


很多人认为这是种族主义在作怪。


美国只占世界5%的人口,监禁人数却占了世界的25%;在法律制度和美国类似的英国,单位监禁人口的比例仅为美国的1/6。在这个怪圈里,主要的受害者是黑人,西裔,穷人。


因此,弗洛伊德在警察膝盖下痛苦窒息9分钟惨死,Rayshard Brooks被警察背后开枪而亡,仅仅是美国司法体系针对黑人的巨大黑洞的几个集中体现而已。


如今,黑人得到了Affirmative action的帮助,社会上如果有了种族歧视的言论,也会得到舆论的即时谴责。但是,黑人和美国社会各个阶层团结起来要求种族平等和公义的诉求,绝对不应该被视为“得寸进尺”,“永不知足”。


为什么?


2015年7月,由于“开车换道不打灯”和“拒绝掐灭香烟”而被捕,坐了三天班房的布兰德,在羞辱愤怒和绝望的驱使下,用一根绳子结束了自己28岁的生命。

就在她死前的一个月前,布劳勒在成功清洗罪名出狱的两年后,饱受精神创伤的他,用一跟绳子把自己悬挂在自己卧室的空调上,结束了自己22岁的生命。


因为很多无辜的人依然命悬一线。



(图片来自网络)

参考资料:

Time to Abolish Cash Bail

https://washingtonmonthly.com/magazine/januaryfebruary-2017/time-to-abolish-cash-bail/

How the U.S. Got Its Police Force

https://time.com/4779112/police-history-origins/

What is the difference between cocaine and crack?

https://www.drugpolicy.org/drug-facts/cocaine/difference-cr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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