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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勇被报刑事案,拭目浏阳咋应对

沧浪大侠 沧浪闲话 2023-02-21

我在昨天的文章里介绍分析了湖南省浏阳市荷花街道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廖勇入室打人事件,当地处理结果今天下午终于出炉了——“开除党籍、政务撤职”。
建议大家就不要看全文了,大段篇幅证明了被打者危某怎么怎么坏,连我这样嫉恶如仇的人读了都同情起廖勇来。
但我还是要提醒各位读友:
入室打人是犯罪行为,无论危某有多少不对,都不是廖勇免于刑事责任的理由!
今天,我看到北京一家律师事务所正式就此事报了刑事案件,其报案书已于12月1日通过中国邮政EMS快递寄出,相信下周一也就是12月5日,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公安局、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人民检察院就可以收到《对廖勇等四人寻衅滋事及渎职行为提请刑事立案侦查的报案书》。
在这份报案书里面,商理律师事务所提出了两项请求:
1.请求浏阳市公安局对廖勇和其他三被控告人(共犯)以寻衅滋事罪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四人刑事责任;
2.请求浏阳市人民检察院同时对其他三被控告人(警察)以渎职罪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与前罪并罚)。
我们不知道北京山里律师事务所这份报案书能起到多大作用,能否真正追究廖勇及当事三名警察的刑事法律责任,但是我非常赞赏商理律师事务所的这种行为。
知名法律人张新年律师也给浏阳市委书记发短信,强调此事件应为刑事案件。
廖勇打人和这些律师没有直接关系,他们也几乎不可能被廖勇这样的人殴打,但他们仍然这样做,这不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他们是在坚持自己的社会责任。
其实,并非只有律师才有资格去报案,任何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可以报案,只不过我们没有他们专业、有力量。
我们可以设想一下,如果没有人出来追究,没有人紧盯不放,这起事件最后将会怎么处理呢?很有可能当时被打的当事人不得不表示谅解,然后对廖勇及三名警察进行批评教育一下就过去了。

任何一个社会都有其运行的共同逻辑,如果廖勇入室打人不被治罪,那就会有无数个廖勇冒出来,以完成某项公务为由采取违法犯罪手段。今天发生在浏阳市,明天可能发生在别的市,后天可能就发生在别的省,那么我们普通人都有可能受到廖勇们的伤害。
最终,这个环境就会默认一个逻辑:公职人员为了完成自己的任务,可以不受法律的约束!这样的逻辑形成后,所有人都有可能被伤害,包括廖勇自己。
因此,我们普通人要想保护好自己,为了避免被廖勇这样的人入室动手,就不要等到伤害到自己头上才有所行动。最好的办法就是出现一个就盯紧一个,穷追不舍,他们不被严惩就绝不放弃,让所有敢于突破自己的职权违法侵害居民权益的廖勇们都付出沉重的代价,对其他蠢蠢欲动者以儆效尤。
社会再成熟、法律再健全,都会有违法犯罪行为,这不可怕,因为个体违法犯罪都会受到法律的惩罚。
真正可怕的是公职人员违法且不被惩罚。
可惜的是,只要不是针对自己,大多数人对公职人员违法都没有多少观感,因为这些行为针对的都是别人,我何必多管闲事?
当所有人都这样想的时候,公职人员违法被追究责任的概率就很低,即便舆论大了被处理,代价也很小。“收获成本比”越大,违法犯罪的冲动就越强,因为他们伤害的具体对象作为个体是没有多少力量可以与其相抗衡的。

但是如果我们每个人对那些并没有危及自己的公职人员违法行为都拿出明确的态度,有具体的反应,追究到底不放弃,就会加大他们违法的成本、提高他们被追究的概率。这样整个社会就有望形成一个公职人员不敢违法的良好氛围,我们个体被伤害的可能性就很小。
除了北京商理律师事务所的行动,我今天还看到了一则非常积极的视频。
视频中,一名身穿警服的男子驾驶一辆三轮车在大街上行驶时,突然被一个人叫住,那人要求他把驾驶证拿出来并责问他为什么不带头盔。
当事警服人员也许因为理亏没说什么,但他的同事冲上来大声呵斥“你想搞什么呢”。那人回答说:我不想搞什么,我是市民,我有权利监督。然后那名警察说你爱怎么样怎么样啦。
那名同事——从下图红圈中的肩章可以看出是辅警——冲上来夺下拍摄者的手机并威胁道:我再次警告你不要捣乱,你不要再挑衅我!
拍摄者反复强调说,你们是执法者,有义务守法;我是市民,我有权利监督你们。
最后在其他民警的劝阻下,拍摄者拿回了手机,那名辅又冲上前来大声威胁对方把视频删掉。
结果当然是没有删。
这件事很简单,但背后的逻辑却不简单!
按视频中的几位执法者的逻辑,法律是为执法对象设置了,他们把法律象尺子一样抓在手里,专门量别人,不用量自己;谁想监督他们,就是搞事、捣乱、挑衅。
真正可怕的是这种逻辑。
我国宪法规定,公职人员有义务接受民众监督,每个民众都有监督公职人员的权力。
所以,我们每个普通人都要时时刻刻睁大眼睛,盯着这些公职人员,用我们的监督行为告诉他们,法律不只是针对普通民众的,是针对所有人的,迫使他们养成依法履职、依法执法的习惯。
一旦他们违反法律侵害了我们的权益,无论事情大小都要一追到底,决不轻言原谅。
长此以往,廖勇再勇,也不敢随便动手。只有如此,我们每个人才不会受到廖勇们的肆意侵害。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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